周乃文律师网

znwls888.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成功案例 > 正文

黄某某故意杀人案,判处死缓保命

2024-01-21 14:47:19 来源:周乃文


黄某某故意杀人案,判处死缓保命

案例简介: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黄某某与被害人丁某某在东莞市石排镇某某厂工作时认识,黄某某于2010年12月2日辞职离开该厂。2011年1月18日20时许黄某某走到石排镇某某路口时,丁某某驾驶一辆某某牌小客车路过此处,两人相约到大岭山镇玩。后由黄某某开车,两人到了大岭山镇一沐足阁沐足。次日2时许,黄某某和丁某某离开大岭山镇,当途经厚街镇某某村某某路段时,两人因黄某某在某某厂被辞掉一事发生争吵。黄某某将车停在该路段辅道处与丁某某拉扯起来。期间,黄某某从其挂包内拿出两个手机充电器,用充电器的电线勒住丁某某的脖子,致丁某某窒息死亡。后黄某某将车开到某某村某某小区旁,把丁某某的尸体抛弃在小区旁边的草丛中。抛尸后黄某某驾车逃离现场。2011年1月20日,丁某某的尸体被发现。破案后,公安机关根据黄某某的供述在厚街镇某某村广场旁边的停车场起回上述小客车,并依法发还。

律师辩护工作:略

法院判决: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11月22日作出(2011)东中法刑一初字第31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一、被告人黄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被告人黄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丁某胜、洪某某、谭某某、谭某人民币599275元。(黄某某的家属已向本院预缴了赔偿款人民币29000元,待本判决生效后由本院拨付给原告人。余款570275元须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

        三、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丁某胜、洪某某、谭某某、谭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大家都在看

东莞债务逾期处理律师讲解,逾期

逾期后别慌!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非诉团队为你拆解关键问题,给专业指引:一、正视逾期后果,早干预早止损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